10月25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水平调查报告(2024)》。
总体情况显示,我国六成以上公民具备初级及以上数字素养与技能。成年人中,60.61%具备初级及以上数字素养与技能,其中16.26%具备高级水平,21.22%具备中级水平,23.13%具备初级水平。未成年人中,64.69%具备初级及以上数字素养与技能,其中12.55%具备高级水平,26.25%具备中级水平,25.89%具备初级水平。
城乡居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协同提升。成年人中,城镇居民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为65.92%,农村居民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为50.57%。未成年人中,城镇居民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为70.94%,农村居民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为53.11%。
各年龄段人群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成年人中,18-29岁、30-39岁、40-49岁、50-59岁、60-69岁年龄段人群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分别为75.76%、69.90%、61.70%、53.16%、36.22%,年轻一代展现出更高的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未成年人中,15-17岁年龄段人群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和高级水平占比分别比12-14岁高7.5和3.4个百分点,未成年人的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随年龄增长呈现上升趋势。
我国劳动者适应数字时代职业发展需要的能力逐步增强。全国就业人员的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为67.85%、高级水平占比为19.75%,均高于全国成年人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按照《职业分类大典》中的职业类型,“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党的机关、国家机关、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分别比全国就业人员总体水平高11.2、8.4和4.6个百分点,高级水平占比分别比全国就业人员总体水平高14.0、9.4和6.3个百分点。“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与全国就业人员总体水平相当,高级水平占比较全国就业人员总体水平低4.4个百分点。“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农、林、牧、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较全国就业人员总体水平低5.3和8.1个百分点,高级水平占比较全国就业人员总体水平低7.0和8.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