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已对外公示。
“文件”中指出,建设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是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社会的基石,是城市提升政务协同能力、产业发展质效和民生服务水平的有效路径。为统筹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城市提质增效为引领,构建城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公共性、集约性的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体系,夯实数字城市与新型智慧城市的公共基础底座,为城市实现数字化转型发展提供统一数字底座,并对接底座一体化推进城市数字应用体系建设,制定本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按照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的整体框架及《智慧城市 技术参考模型》(GB/T34678-2017)提出的业务框架,结合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实践,提出以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为基础的数字孪生城市建设框架=,基于此框架,构建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框架。
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框架描述了标准体系的基本组成单元,包括基础通用、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感知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公共数字底座、应用支撑、建设与运营、安全与保障等九类标准规范。
1、网络基础设施方面,规范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用到的网络基础设施类标准,包括移动网络、宽带光纤网络、地面无线与卫星通信网络和其他4个子类标准。
(1)移动网络
规范移动网络(含低功耗广域网)基础设施统一的技术规范,对移动网络的使用、基站覆盖率、移动网络平均下载速率提出要求,用于推进中心城区和重点人流密集地区无线网络的深度覆盖。
(2)宽带光纤网络
规范千兆、万兆宽带光网基础设施的统一技术要求,对网络覆盖提出要求,实现家庭与城市重点场所的覆盖。
(3)地面无线与卫星通信网络
规范地面无线与卫星通信网络的统一技术要求,用于布局和建设全球高通量宽带卫星通信系统、北斗地基增强系统等新型信息应用基础设施,推动空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融合发展。
(4)其他
规范网络基础设施相关的其他方面要求。
2、算力基础设施方面,规范数据中心、智算中心、超算中心、边缘计算中心所需的计算、存储、处理等相关技术要求,包括数据中心、智算中心、超算中心、边缘计算中心和其他5个子类标准。
(1)数据中心
规范数据中心标准,包括绿色数据中心设施、数据中心综合电能利用效率(PUE)值等标准。
(2)智算中心
规范智算中心标准,包括智能化、数据处理能力等标准。
(3)超算中心
规范超算中心标准,包括算法数量及算力规模等标准。
(4)边缘计算中心
规范边缘计算中心标准,包括边缘数据采集与处理、边缘设备、边缘平台、边缘智能、边云协同、算力网络等标准。
(5)其他
规范算力基础设施相关的其他方面要求。
3、感知基础设施方面,规范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各类感知数据的采集、处理和互联互通等要求,包括布局原则、影像类感知设施、城市脉搏类感知设施和其他4个子类标准。
(1)布局原则
规范运行感知基础设施的布局原则标准,包括前端感知、边缘计算、接入网关等感知基础设施布局原则标准。
(2)影像类感知设施
规范对物/环境进行视频信息采集和操作的感知设施的标准,包括视频监控、遥感图像等。
(3)城市脉搏类感知设施
规范建筑工地、地下管廊、交通设施、河道水库、城市部件(部分)(固定在城市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场景建设的运行及应急管理、社会治理、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城市脉搏类传感设施。
(4)其他
规范感知基础设施相关的其他方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