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外公布。
这里DVBCN提一下,虽然中国广电不属于狭义上的国资委直管的98央企,但其也是中央企业,为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由广电总局负责组建和代管的大型中央文化企业,应当属于广义上的央企。
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均为国资委直管的央企。
就四家运营商而言,中国广电当前唯一控股上市公司便是——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歌华有线),中国移动的主体控股上市公司是——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中国电信的主体控股上市公司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通的主体控股上市公司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国资委此次印发的文件需要广电网络行业等详细了解。
“若干意见”中明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是中央企业开展生产经营、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要载体,也是稳定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中央企业要指导控股上市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大部署,围绕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主动作为,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发挥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要以高质量发展为基本前提,稳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着力打造一批经营业绩佳、创新能力强、治理体系优、市场认可度高的一流上市公司,夯实市值管理工作基础。
中央企业要把握资本市场发展规律,深刻理解市场估值逻辑转变,推动企业内部优质资源进一步向控股上市公司汇聚,支持控股上市公司围绕提高主业竞争优势、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实施并购重组。引导控股上市公司深耕主责主业,密切关注行业周期变化和竞争态势演进,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加快整合行业优质资产,打造行业龙头企业。推动控股上市公司把科技创新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紧盯核心科技资源积极开展投资并购。
支持控股上市公司根据自身产业基础和主业发展规划,通过并购重组加快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新质生产力,打造产业领先企业。严控控股上市公司盲目扩张、增加过剩产能、破坏财务健康、降低经营效率的对外并购行为。
进一步完善经营自主灵活、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支持独立董事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为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创造有利条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积极引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先支持科技创新型上市公司规范实施股权激励,进一步激发核心骨干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中央企业要督促控股上市公司进一步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必要的主动自愿披露,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持续优化披露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高水平编制并披露ESG相关报告,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示范作用。
中央企业负责人要积极出席控股上市公司集中路演、业绩披露等活动,向投资者阐明控股上市公司的战略定位、功能使命、愿景目标等,并对公司发展方向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进行重点说明。督促控股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人员积极组织参与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实事求是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成果,充分展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吸引更多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广泛邀请投资者、行业分析师、媒体等走进企业、了解企业,增进市场认同。
中央企业要引导和推动控股上市公司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保证各类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提高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获得感。指导控股上市公司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盈利水平、资金流转等因素,制定合理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增加现金分红频次,优化现金分红节奏,提高现金分红比例。为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主动参与利润分配事项决策创造便利环境,鼓励就利润分配预案征集投资者意见,进一步提升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
中央企业要将市值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战略管理行为,明确市值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推动控股上市公司制定全面务实的市值管理制度并依法合规披露制度制定情况。指导控股上市公司“一企一策”细化年度实施方案和具体举措,依法依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工作成效。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对中央企业市值管理工作的跟踪指导,将市值管理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强化正向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