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青海省湟中、湟源、刚察、治多县及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的广播电视台正式开播,标志着青海省26个县级广播电视台开播工作全面启动。
广播电视台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和纽带,县级广播电视台在传达人民群众呼声,反映民情、民意方面,发挥了其他媒体不可替代的作用。2016年12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分两批批复了青海省湟中县广播电视台等26家县级广播电视台。省广电局按照《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和总局核定的台名、呼号、节目套数、节目设置范围等,帮助各广播电视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如期开播。同时,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县(市)级广播电视台宣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海省县(市)级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县市级广播电视台的管理,推动县级广播电视台依法依规精办广播频率和电视节目。
青海省26家县级广播电视台的正式开播,将成为基层党委、政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及对外宣传推介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