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全国流量任性用”、“流量随意用”。近来,三大运营商和一些虚拟运营商纷纷推出了“不限流量”套餐,但这些套餐真如宣传中描述的那样“不限流量”吗?据了解,几乎所有的“不限流量”套餐使用流量达到一定数量后都会限速,部分套餐还会给出封顶流量,超出后则将断网。
电信运营商推出“不限流量”套餐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今年“5·17”世界电信日前后,三大运营商还围绕“不限流量”掀起了一场资费大战。然而,这种套餐刚一推出,媒体就调查发现,所谓的“不限流量”其实是一句谎言,真实情况是“超量后限量限速”,甚至会断网。
有运营商把“超量后限量限速”解释为,网络容量是有限的,在满足用户正常流量需求的前提下,对超大流量用户采取限速的方式,既是国际惯例,也是对用户公平使用网络的一种保护。原来,这么做也是为用户考虑。既然如此,为何还以“流量随意用”来宣传,这不是在忽悠用户吗?
可能在运营商看来,“不限流量”并没有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原因是用户在办理这种套餐时运营商会主动提醒,也会在套餐协议中写清楚,用户是在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不限流量”套餐的。但用“流量随意用”这样的语言宣传套餐,会对用户产生误导,涉嫌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像“流量随意用”这种宣传用词,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运营商真不清楚法律规定吗?显然不是。只是类似于“流量随意用”这样的宣传用语对用户比较有吸引力,能帮运营商争取到更多的用户。再加上不少运营商不约而同如此推广所谓的“不限流量”,可能在运营商看来是“法不责众”。
笔者在网上检索发现,“流量不限量,省内任性用”、“国内流量随意用”等宣传语,要么出现在广告中,要么出现在资费方案中。总之,运营商宣传很随意。对此,笔者认为,应从两个方面进行纠正,以避免继续误导用户。
一方面,消费者要勇于维权。由于“不限流量”套餐推出的时间并不是很长,所以用户使用“不限流量”套餐后,到目前似乎还未出现过“超量后限量限速”这种情况,也没有引发相关的纠纷。如果遇到这种纠纷,消费者应该主动维权,或向广告主管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机关起诉。
另一方面,各地广告主管部门应该主动依法查处运营商虚假宣传。当运营商因为“流量随意用”等宣传而遭遇严格处罚,恐怕今后就不敢再去忽悠用户了。也就是说,即便目前没有出现相关消费纠纷,监管者也应该主动作为,以规范广告市场和企业宣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