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我国有线电视用户规模达到2.52亿户,占全国家庭电视收视市场比重的59.6%;直播卫星用户全年净增超过3600万户,同比增长51%,总量达到1.07亿户,收视份额占到全国电视用户的25.3%;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用户同比增长89%,达到8672.8万户,收视份额突破20%,同比增长约10%;国产互联网电视一体机(OTTTV)用户增长2800万人,同比增长62.9%,总量达到7250万户;2016年我国境内共发生移动支付业务257.1亿笔,交易金额达157.5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8%和45.6%。
(一)传播媒体融合提速,拓展行业发展空间。2016年,我国有线电视用户规模达到2.52亿户,占全国家庭电视收视市场比重的59.6%;直播卫星用户全年净增超过3600万户,同比增长51%,总量达到1.07亿户,收视份额占到全国电视用户的25.3%;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用户同比增长89%,达到8672.8万户,收视份额突破20%,同比增长约10%;国产互联网电视一体机(OTTTV)用户增长2800万人,同比增长62.9%,总量达到7250万户。伴随智能终端普及和消费者习惯改变,以智能电视为核心的“客厅经济”
逐步暂露头角,推动虚拟现实(VR)内容培育和硬件孵化,视频购物逐渐成为电视购物行业增长新的动力,为消费者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维度购物体验,电视购物发展空间不断扩大。
(二)移动支付渗透加快,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16年我国境内共发生移动支付业务257.1亿笔,交易金额达157.5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8%和45.6%。移动支付快速发展与普及,带动电视购物群体不断向80、90后等“千禧一代”拓展。据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统计,2016年,我国4.5亿消费者有71%的支付行为发生在移动端,较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其中使用支付宝的“80后”人均支付金额超过12万元,“90后”人群使用移动支付比例高达91%。支付方式变革还将推动电视购物企业转变经营方式,加快营销和管理创新,同时也将带来仓储物流等方面挑战。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三)标准体系逐步健全,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在商务部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指导下,中国电视购物联盟制订了《中国电视购物行业标准(试行)》,填补了我国电视购物行业标准体系的空白,有助于提升我国电视购物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规范行业发展、提升消费者认可度提供有力保障。
(四)市场秩序日益规范,优化行业发展环境。2013年以来,商务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对部分地方媒体虚假违法电视购物短片屡禁不止、屡罚屡犯的现象实施综合治理,基本刹住了虚假广告泛滥势头。2015年新《广告法》出台,进一步加大了对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为电视购物行业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