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举措将是美国联邦政府加速推动自动驾驶汽车走向市场的首项重要立法。该法案要求汽车制造商向美国监管机构提交安全评估报告,但不需要事先批准进入市场前进行的先进汽车技术研发。
这项周一晚公布的草案称,汽车制造商将必须展示自己自动驾驶汽车的“功能,并包含故障安全特性”,但运输部门不能“对高度自动化车辆的安全评估认证进行条件部署或测试。”
上个月,美国能源和商务委员会举行听证会,起草规定允许美国监管机构免除每家制造商每年10万辆汽车的安全机动车认定。
汽车制造商必须满足近75个汽车安全标准,其中许多标准都是基于一个假设,即:有执照的司机将会控制车辆。这项30页的草案还要求交通部门在两年内出台规定,要求汽车制造商增加司机的警觉以检查后排座位的安全性。
美国共和党众议员罗伯特·拉塔(Robert Latta)说:“制定这项立法的重要基准是,把消费者安全放在首位。”在谈判期间,民主党人提出了一些新的安全要求。该法案还包括汽车制造商采取措施确保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
各州仍有可能制定关于注册、许可、责任、保险和安全检查的规定,但根据这项提议,无法设置自动驾驶汽车的性能标准。
诸如谷歌、通用、大众等公司正在大力追逐自动驾驶技术,它们希望统一的联邦法规来替代过时的规则,从而规范自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