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战狼2》,用50亿元的票房刷新了国产电影的历史票房纪录。这一现象级作品,代表了中国电影市场的真正能量。但是,即便如此,业内人士依然认为国内至少还有50%的人口,没有被带入到现代电影市场之中。——这就是“共享投影”要解决的问题。
从录像厅到院线的观影变革
历史上,中国“电影观众”最多的时代,是上世纪90年初中期。那时候风靡一时的“录像厅”代表了最先进的观影文化。虽然录像厅也曾经是“黄赌毒”的聚集地,但是“瑕不掩瑜”,录像厅的繁荣足以说明国内观众对“电影”这种影视文化的需求是巨大的。电影产品在中国获得一种高普及度的市场认知是有消费基础的。
但是,随着黄赌毒问题的严重化,以及知识产权问题的浮上水面,录像厅的生存失去了社会舆论、政治民意和经济基础。特别是影片的版权问题,成为重要的制约因素。有行业内老人曾经指出,盗版几乎是曾经辉煌的录像厅的“行规”——这并不是说其购买的录像带、VCD、DVD是盗版产品,而是说这些录像带即便有正式版权,该版权也仅仅是基于家庭欣赏的,不能被用于商业用途。
当然,对于正式的电影院线,版权问题的商业逻辑早已理顺。正式的院线,巨大的投资也不容许留有版权问题的漏洞。正式的院线以档期新片为核心的经营方式,以效果震撼性为特点的卖点,亦不可能留有盗版产品的生存空间。
可以说,正式电影院线的发展是对曾经的录像厅文化的“正本清源”。不过,从消费逻辑看,电影院线并不能与录像厅简单划等号。其中,电影院线基本以档期新片为主,录像厅除了主推新片外,也把历史老片作为重要卖点。这使得在今天录像厅基本消失,电影院线盛行于世的时候,事实上有一部分市场需求被“忽略”了。
这是“排片制度”和“点播制度”之间的市场差异。录像厅以点播为核心的营业逻辑,更类似于今天的“网络视频网站”;电影院线的“排片”制度,则更类似于传统的广播电视台。目前,视频市场,网络和广电已经形成竞争型的互补关系;那么录像厅能否重出江湖和正规院线也来一次互补呢?
电影也需要“点播”厅
2017年8月23日开幕的birtv广电展上,深圳定军山科技有限公司展示了一种“点播影院播控认证管理平台”技术产品。据介绍,该平台将互联网、智能移动终端服务融合,结合数字电影智能点播放映一体机,提供完整的线下电影可点播放映厅、核心设备及线上运营服务平台。
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的专家也指出,一部好的电影,无论是市场经济价值,还是艺术价值都不仅仅“止步于排片期”。所谓的“期外”市场,随着《美人鱼》、《捉妖记》、《战狼2》这样的现象级大片的增加,已经有启动的基础。例如,虽然《战狼2》创造了历史新高的观影人数,高达1.4亿多人次。但是,对比整个广电市场的消费者而言,绝大多数人还是不能在“第一时间”到电影院欣赏这部影片。
当然,有很多人士指出,网络视频、电视台的播放,在手机、PC和TV端,电影也能被不断的播出和欣赏。这些手段足以形成巨大的人口覆盖,弥补电影院线的“排片不足”。但是,这个观点忽略了一个显著的事实:即电影大片的一个核心价值就在于大屏震撼性。而私人设备很少能提供这种震撼体验。
电影观看的大屏效果、影像效果、专业的影院装修环境,这些都是家庭TV所难以满足的。即便那些购买家用投影机的消费者,也很难在家里得到电影院线那种体验效果。一般私家影院的画面尺寸集中在100到150英寸,而电影院线的画面尺寸,7米宽的屏幕就已经是“小厅小幕布”。
对此,专业“点播影院”的定位即应该是,尽量保留大屏震撼性的同时,缩减影厅的大小规模,提供差异化的、线下片、历史片的定制化欣赏空间,提供私密化、家庭化、多元化的影视文化服务。——这种服务在市场格局上有点类似于KTV产品。一般以4-6米的幕布,10-20人的小厅为主要消费形式。亦可同时提供部分餐饮和酒水服务。这种点播影院亦可以和其他娱乐方式,比如KTV、网吧等混业存在。
这种产业设想,非常像历史中的录像厅的升级版——更强大的硬件,但是相似的产业格局。主要目标不仅仅是单独的观影,也包括了社交价值。
国家倡导的“共享投影机”
2017年4月2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这可以算是在“共享经济”领域,首个由国家倡导开头,而非互联网产业创新为起点的“新消费”领域。
为何说点播影院是“共享投影机”呢?因为,和TV、手机等产品比较,点播影院的真实吸引力主要在“大屏投影效果” 上。例如5000流明激光投影,形成4米以上宽度的画面,设备投资可能在2.5万元左右。这与家庭电视机的画面大小形成鲜明对比;也与正式院线的数十万、甚至百余万的放映设备投入形成鲜明对比。
这种大屏幕效果,对于家庭而言,一般没有足够的空间自我装备。同时,即便自己购买百英寸显示设备的家庭,也会面临效果有限和设备应用频度的考验。反而是,专业的点播放映场所,能够提供效果更佳、内容更丰富的娱乐选择。
尤其是在内容上,最火爆的影片,往往不是“下院线”马上就“上网络”。后排片期的经济效益考量,让制片方更青睐点播影院。拍片期过后,也只有点播影院的显示效果,能够基本满足这些大片固有的效果和艺术追求。
所以,点播影院本质是“双向共享”——向消费者共享大屏设备,向制片方共享长期有效的大屏观影“落地”渠道。这或许是直至目前,这种共享大屏经济尚未发展起来的原因:毕竟双向共享要比共享单车这样的单向共享经济“结构更为复杂”。
历史上,录像厅文化已经建立了不错的放映设备“共享模型”,但是由于迟迟无法解决“版权”问题,而夭折了自己的生命。这重分说明,共享投影大屏,这种新经济的命门在“内容共享”方面。
基于成熟的知识产权商业环境和互联网技术的“大屏共享”
解决不了版权安全问题,点播电影就难以获得真正的成功。这一点充分得到了行业人士的认同。
从目前的院线市场的成功经验看,影片不被盗版,或者说“新片”文化,是最核心的竞争力。三五十元一张的电影票,必须具有一定的内容“稀缺性”,才能撬动消费者的欲望。点播放映市场也是如此。如果点播放映市场没有自己独特的内容,其吸引力必然大打折扣。仅仅依靠大屏效果,聚集起来的消费力量,未必能平衡前期投入和运管开支。
同时,从内容方的热情看,如果点播放映方式没有额外效益:即便无法媲美院线排片,也应超过将版权授予视频网站或者电视台的收益,否则内容方则会更倾向于一次性的版权出售,而不是长期经营。在这一点上,点播放映机构和内容方的价值是一致的——即这是一种基于更好视听效果、更高附加值的经济方式。
另一方面,从版权业的发展看,政策上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执法效率和力度不断加大;消费者方面,对知识产权的认可不断增加,自觉抵制盗版的风气基本形成;商业逻辑上看,一次性出售版权的经济方式日益式微,分渠道、形式和时间版权授权的方式,被版权方和购买方广泛接受……这些方面的产业发展,亦为点播影院的运行提供了必要支撑。
当然,在谈论商业模式、产业趋势的时候,点播电影放映行业还必须认识到“互联网”技术的重要性。
比如,在数字电影技术之前,以胶片为载体的拷贝,一部大片几十公斤,甚至上百公斤重量的胶片,及其复制过程的巨大成本,就是“电影流行”的最大障碍。数字电影时代,基于光盘的拷贝方式,极大的方便了一般院线的发行,提高了产业效率。
但是,对于广泛存在于社区、商业角落的,以点播为主的小放映厅,即便是光盘拷贝都是一个“力气活”——这种拷贝方式,对于历史存量电影而言,查询和放映并不方便;对于版权方而言,也难以控制版权的使用。事实上,只有完全基于互联网发行和放映的技术,才能保障内容的达到、应用、版权保护和版权收费的所有必要“可经营”要件。
即,国家提出鼓励点播电影放映产业发展的规划,本身就是基于“宽带互联网”及其相关技术的普及的。同时,这一产业政策的提出,也是基于观影市场本身的发展、版权和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而做出的。这一“共享投影大屏”商业模式设计,是拥有充分的“经济和社会条件”的。
拓展先进文化产业的社会价值
2017年,中国大陆市场将拥有4万块银幕,成为全球第一大银幕市场。但是,如果使用人均大法。我国的人均大屏幕量只有美国、日本或者欧洲的四分之一。市场空白巨大。
同时,国内每年产生400部的电影,历史积累量更是天文数字。这些电影,即便如《战狼2》那般火热,排片周期也只有两个来月。事实上,能够排片一个月的电影就已经是粉毛麟角。更多的产品,未有人关注,就已经被尘封进档案馆——档案馆里的历史电影更多,很多很好的艺术作品,受到渠道体制的限制,不能被充分的发掘出社会价值。
市场的另一端,虽然TV或者网络也时不时的有电影上线。但是,TV的播出制度,直接导致它具有院线的色彩——即喜欢新产品,对历史作品无法持续重复播出。网络虽然是点播体制,但是很多影片的版权方式,决定了必须采用付费点播才能“收回成本”。但是,没有好的视听设备,付费点播的观看效果大打折扣,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付费热情”。
以上三个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共享大屏的需求是明确——比如网络付费电影的欣赏、历史电影的再上映、延长优秀影片的在排时长、消费者灵活自主安排观影计划等等。可以说,点播电影这种方式,是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产业价值和消费需求的高度统一;也是补平产业缺口、连接不同差异化需求、打通电影产业另一条变现路径的关键节点。
总之,让大屏共享、让电影可以点播,这不仅是国家政策的号召,亦是行业发展的必然,也是消费者的客观需求。当然,从电影设备角度看,这也会是一个规模巨大的新金矿——在4万块大银幕之外,再有40万块可点播的中小屏幕不是不可想象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