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彭先生夫妇在广州打工,14岁的儿子小彭读初中,在暑假中常看直播,还对女主播谎称18岁,并用妈妈的金融账号打赏16万元,女主播晒中学生信息,彭师傅大怒:“你骗了他的钱,还把这些信息发上去干嘛?”
小彭认识了触手TV主播“大乃敌”,他给自己取了个网名叫“独宠大乃敌”,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里打赏16.6万元。
“我只知道她姓什么,其他信息都不知道,语音都没有聊过,就是QQ打字交流。”14岁的男孩子,对女主播已经相当痴迷,“当时也问过她几岁,她说是22岁,我说我18岁,想把自己装成大人的样子。”
事情发生后,彭师傅用儿子的账号登录了触手TV,去看儿子到底在玩什么看什么。越看他越想不通,怎么会有这样的游戏,这样的游戏直播有什么好看,为什么要花真金白银去送给一个连面都见不到的女主播。
站在一旁的妻子看到儿子的个人信息被挂到网上后哭了,网络世界让这个只有小学六年级文化水平的女子觉得有些害怕。
彭师傅和妻子10年前就到广东某服装厂打工。缝一条牛仔裤裤头赚几毛钱,夫妻俩一天能缝上千条。这16万元是夫妻俩10年的所有积蓄。妻子将钱放在余额宝里,因为利息比银行活期高一点,儿子知道支付密码。谁又能想到,这些钱竟这样没了。
触手公司法务说,已经联系让女主播把发布的小彭个人信息删掉,在国庆之后会和彭家联系商量事情的解决方案。
直播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也让更多的人能够有平台去展示自己。但随着直播的发展,却屡屡爆出诸多负面新闻,一时间让人无所适从。
14岁、2个月、16万元……新闻里的一组数字,让人们对熊孩子的“与时俱进”有了更直观的认知。
直播平台的乱象早已有之,此前就有“8岁男童将家里9万元的积蓄用于打赏游戏主播”、“女孩用父母25万积蓄打赏主播”等新闻见诸报端。但此次事件的恶劣之处在于:该主播在小彭交代真相后,竟将小彭的个人信息进行公布,并任由其他粉丝嘲讽。
且不说小彭仅是一名14岁的孩子,还未成年。就算是一名成年人,他的个人信息也不应被他人任意披露。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而在此次事件中,该名主播不仅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小彭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反而将其披露于公众眼前。此种行径已然涉嫌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回钱款
究竟未成年人给网络主播打赏是不是无效的呢?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冯世锋认为,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十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13岁的少女用其父母的钱打赏一个网络播主,主播的内容与其健康成长的需要并无必然关系,少女的这种行为无论定义为赠与还是消费,都与她的年龄、智力、经济能力和日常需求不匹配,也未得到法定代理人(父母)同意,因此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冯世锋说。
冯世锋建议,少女的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要求播主返还钱财。如果该播主采取恶意的手段诱骗、胁迫少女进行支付,父母还可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要求博主承担侵权责任。
在移动互联网普及的当下,父母对孩子的监护面临新的挑战。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丽认为,在尊重孩子的隐私权、适当自主权的前提下,父母不仅要关心那些看得到的日常风险,还要关心孩子在互联网上的种种行为,教会他们防范互联网的风险。“家长一方面要从技术操作层面减少孩子在互联网上进行与其年龄、智力发育不相符的行为的机会,例如对电子支付工具进行加锁,保管好密码、Ukey;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自己也要学习互联网的风险知识和案例,引导孩子健康积极的互联网使用习惯,帮助孩子们自觉养成风险意识。”唐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