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中国联通湖南新媒体业务平台(中兴CDN部分)第三期升级改造扩容工程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福招标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UHN-ZB-TZ-201703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中国联通湖南新媒体业务平台(中兴CDN部分)第三期升级改造扩容工程
2.2项目地点:湖南省
2.3招标规模:投资额约285万元(不含税)
2.4招标内容:在湖南省内长沙、常德、岳阳、邵阳四个地市各新增地市二级中心节点(CDN)和相关的系统软件,以及一定规模的流媒体服务能力。本次新增的系统及软件必须与现网正式运行的中兴新媒体业务平台兼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一名中标人。
2.6★工期:发出中标通知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上线运行。
2.7★保修期:终验后两年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新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由现有系统承建商原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本次新增的系统及软件必须与现网正式运行的中兴新媒体业务平台兼容。或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在保障现有系统的日常运行、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能够一次性替代现有的系统并实现所有已上线功能及本次所需功能(若中标人因单方原因逾期或不能按承诺完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税务主管部门官网纳税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3.4业绩要求:2015年至今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违法转包。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8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近三年与中国联通有不良合作记录;
(6)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3.9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