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乐视网发布公告,称乐视影业目前拟在股权方面进行调整,调整结果以最终签署的协议和工商变更为准,乐视网股票继续停牌。
乐视网公告内容显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为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目前拟在股权方面进行调整,调整结果以最终签署的协议和工商变更为准。
与此同时,乐视网股票仍需继续停牌。
以下为乐视网公告原文:
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7-159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5 月 6 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发布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文件。
2016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并于次日披露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进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及后续工作安排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40)。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拟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保证信息 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17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股票停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2017 年 4 月 20 日、4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2017-057), 停牌期间每 5 个交易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8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 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等文件。
2017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3 个月,停牌 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并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停牌 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
2017 年 8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10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 理性和 6 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的核查意见》。由于预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将 发生重大调整,调整后的重组方案仍需与交易对方进一步论证、沟通。且随着项 目推进,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需以新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 评估工作。在停牌之日起 4 个月内,上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为确保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 顺利进行,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仍需继续停 牌。
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128)。公司原计划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前公告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方案等相关信息,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重大无先例事项,相关 工作的开展目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预计无法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前 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复牌。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 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1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7 年 7 月 25 日、8 月 1 日、8 月 8 日、8 月 15 日、8 月 25 日、8 月 30 日、9 月 6 日、9 月 13 日、9 月 20 日、9 月 27 日、10 月 16 日、10 月 23 日、10 月 30 日、11 月 7 日、11 月 13 日、11 月 20 日、11 月 27 日、12 月 4 日和 12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6、 2017-098、2017-100、2017-102、2017-108、2017-119、2017-121、2017-122、 2017-123、2017-127、2017-131、2017-132、2017-137、2017-139、2017-141、 2017-142、2017-147、2017-149、2017-152)。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为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乐视影业”)。标的公司目前拟在股权方面进行调整,调整结果以 最终签署的协议和工商变更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的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