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集团(300431)12月19日晚间公告,12月15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恢复审查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300431证券简称:暴风集团公告编号:2017-160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申请文号:暴风集团[2016]第6号),于2016年9月2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62815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于2016年9月3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62815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于2016年11月24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6291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于2016年12月15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提交回复的申请》,并于2017年2月21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于2017年7月7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止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申请》,并于2017年7月1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
由于公司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被中止审查的情形已消除,因此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恢复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审核的申请》(申请文号:暴风集团[2017]第3号)。2017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6281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恢复审查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