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事故是去年12月发生的,事发地在旧金山,当时交通繁忙。摩托车手在向旧金山美国地方法院提起的诉讼中称,这辆Cruise测试车“突然转向他所在车道,并且撞在他的摩托车上,并将他撞倒在地”。旧金山警察局的事故报告显示,事故发生时车速相对较低,Cruise测试车以每小时近20公里的速度行驶,摩托车的时速为27公里。然而,通用汽车公司对事件的说法不同于原告。该公司承认,当时汽车的确处于自动驾驶模式下,并在交通繁忙的地段变换车道。但通用汽车表示,当其汽车重新定位车道时,摩托车手骑着摩托车在双车道之间行驶,他“扫了一下Cruise汽车,然后摇摇晃晃地摔倒了。”
通用汽车利用无人驾驶试验车的数据调查此事,包括雷达和雷达传感器数据,以及Cruise电动汽车上诸多摄像头记录的视频。部分或全部数据也可能在法庭上披露。
当前,无人驾驶汽车依然处于早期阶段,虽然这很可能是第一起涉及无人驾驶车辆事故的官司,但它肯定不会是最后一起。尼尔森状告通用案已经被视为对无人驾驶技术的试金石,因为它需要经过长期的法律审查才能成熟,并走向商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