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近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广播电视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印发《青海省广电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五项制度(征求意见稿)》。
这五项制度具体为,广播电视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广播电视安全生产通报制度、广播电视安全生产综合分析制度、广播电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广播电视安全生产报告备案制度。每项制度都详尽地规定了确保安全生产的细节,比如,市(州)文广局、青海广播电视台、青海省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中波台管理中心每年7月10日、1月10日前,将上半年和上一年度广播电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和下一年度主要工作思路或安排意见书面抄报青海省广电局;事件、事故书面报告应说明事件、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影响的频率(频道)、节目、设备,停播时长,发生和处理过程、起因、性质、造成的损失等,必要时附有关部门的鉴定意见,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事件、事故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等。
会上,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还和青海广播电视台、省网络公司、省中波台等相关单位签订2018年安全播出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