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晚间,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同时发布公告,称与中国铁塔在原有协议基础上,于2018年1月31日签署了《<商务定价协议>补充协议》。此前,三大运营商与中国铁塔于2016年7月8日就租用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含存量铁塔和新建铁塔等)的商务定价安排签署了《商务定价协议》。
在此次补充协议中,调整了《商务定价协议》附件1《产品目录及定价》中塔类产品定价相关内容,包括:成本加成率由15%调整为10%;基准价格共享折扣由两家共享优惠20%、三家共享优惠30%,调整为两家共享优惠30%、三家共享优惠40%,锚定租户额外享受5%共享优惠不变;调整部分省新建塔类产品标准建造成本地区调整系数、存量铁塔折扣比例;延长既有共享优惠政策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到期前双方另行协商其定价事宜。
调整后的《产品目录及定价》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双方下属省级或地市公司应签署《产品业务确认单》或《批量起租表》予以确认。协议期限为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限届满前,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后续定价事宜。
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认为,与中国铁塔签署补充协议,将有助于本公司降低未来铁塔使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