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网红」,大家的第一反应可能是这样的。
性感的小姐姐,
可爱的小哥哥。
或者,壕。
有这么一群人,每天都会化好精致的妆,然后拿起手机,唱歌、才艺、段子……录了一遍又一遍。
靠着快手、抖音、美拍、微博等短视频平台,她们中的很多人一夜暴富。
我看过一个名字叫“喊菜哥”的快手博主。
视频内容,是一些家常菜的步骤。节奏短平快,完全不给人反应的时间,粗糙的画面,加上喊菜哥粗犷豪放,甚至有一点凶的声音“葱花!油!盐!翻炒!出锅!”,一条视频就这样诞生。
网友总结其精髓:“生怕你学会怎么做菜。”
除了喊菜哥那些记录自己赶海的人,那些记录钓鱼的人,那些记录做鸡蛋雕刻的人。
有时候盯着他们的生活,我会觉得,比每天坐在写字楼里面对电脑两眼发直的我们的,不知道要多有意思。
最近出现在奇葩大会的“戏精牡丹”,刚关注戏精牡丹的微博,他还只有十万左右的粉丝。注意到他最早的那条短视频,因为模仿妈妈模仿得惟妙惟肖,两天之内被转发几万次。
我问过一些人,大家都会做的同一件事,就是在看完视频的第一时间,把它分享给自己的母亲。很多妈妈笑着指责孩子:“在你心里,妈妈就是这样?
可她们心里都明白,这是她真实生活的一部分缩影。
在奇葩会的现场高晓松问出了大家都想知道的问题,“做网红一年有一百万收入吗?”牡丹戏精表示小网红没有,但大网红还是可以的,并且@在场姜思达,是吧?
还有你们的“狒狒,”费启鸣的一条“如果你的前男友和你的现男友同时掉进水里,你是否愿意让我做你男朋友”撩着一手好妹。
仿佛一夜之间似乎整个东亚的女生都沸腾了。
随着网红的流量增高,很多人会收到一些商业合作,一个过气网红曾自述收到一封私信,“有家经纪公司的人说要签约我,本来用已有签约作为理由拒绝,结果对方回答说:没事,我们的网红约跟你那个约互不影响,我合同发给你,你看看再给我答复”。
没忍住好奇点开对方发来的合同,阅读了一遍,并不是很懂的样子,朋友推了张京益法律视界的名片,让我找律师审查一下,律师竟然跟我说,那是她工作以来见过最无耻的合同。上面表示,“签约之后,在未来五年内的已知和未知平台的知识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本着公平公正的经营模式,甲乙双方的分成比例为9:1。”
看着对方邮件里的一句话,“我们立志于帮助你发展事业,完成你的娱乐星梦。”网红回复了他,“谢谢你,我决定放弃我的娱乐星梦。”
我无法想象,有多少像那个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却希望自己能“早日走红”的年轻人一样,冲动之下签下了这样的合同,随后进入了一段更不知所措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