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东方网络发布公告,公司已于3月15日和铭星合悦(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星合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以6000万元转让持有的北京永旭良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旭良辰”)22.22%股权。转让完成后,东方网络将不再持有永旭良辰股权。
东方网络于2016年6月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增资永旭良辰,本次如果以6000万元转让成功,则可以实现4000万元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对东方网络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回报,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