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指导意见,车辆在测试过程中应满足三大要求:1、测试主体必须按照规定,在测试车辆指定位置放置临时行驶车号牌并张贴“智能驾驶测试车辆”标识。2、当测试车辆在“智能驾驶”模式运行时,测试驾驶人应当始终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及周围环境并做好随时接管的准备。3、测试车辆在测试期间,不得搭载与测试无关的人员或者货物。
测试主体应具备赔偿能力,应购买每车不低于五百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五百万元的智能驾驶道路测试事故赔偿保函。
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违法行为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测试驾驶人或者测试主体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7年12月,北京市出台了自动驾驶上路测试指导性文件,提供了真实交通环境的测试机会。2018年3月1日,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情况,并且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颁发了第一批开放道路测试牌照。3月14日,重庆市颁布了《重庆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近日,杭州第一条自动驾驶测试道路即将完工。
从封闭测试场走向公共道路测试,是自动驾驶车辆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的关键环节。真实驾驶环境测试所获数据的价值更高,对自动驾驶算法的更新迭代大有益处。越来越多的城市开放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也就意味自动驾驶离我们不远了。但总体来看,我们国家只有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缺乏中央政府制定的统一规范,这是现在需要急迫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