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意见》,并于2018年4月30日起实行。《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信息消费规模超过42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宽带青海·数字青海”基本建成,光纤到户(FTTH)覆盖城市家庭比例达100%,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98%,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到3000吉比特每秒(Gbps)。
这个《意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制定的。《意见》提出大力提升信息基础服务水平、着力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加快培育信息消费市场、优化信息消费市场环境四项重点任务共17项具体任务。
在提升信息基础服务水平方面,我省将加快“宽带青海·数字青海”工程建设,合理减低网络资费,加快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加强无线网络覆盖与优化,提早布局5G、NGB-W等新一代无线网络。稳步推进三网融合工作,统筹推进省内大数据中心建设。
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方面,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材料产品以及电子元器件、多样化智能终端产业,支持发展基于少数民族语言的消费类电子产品。支持发展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研发和二次开发,支持少数民族语言应用类软件研发。
同时,积极培育信息消费市场,完善省级电子政务云,持续打造全省政务服务集约化平台。鼓励农村电子商务、工业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提高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水平。构建农牧业物联网集成应用服务平台,加快研发适合我省农牧区特点和农牧民生活需要的移动应用软件和智能手机终端产品。推动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慧工厂。加快提升教育、医疗、交通、旅游等民生领域信息化服务能力。大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信息消费市场环境优化方面,健全用户身份及网站认证服务等信任机制,构建面向信息消费的企业信用体系。探索拓展信息消费参与方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信息消费建设,降低信息消费金融成本。支持网络数据资源与业务平台开放共享。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和管理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切实降低信息消费风险。构建信息消费统计体系,研究建立并定期发布信息消费发展指数,指导和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建立省市(州)信息消费联席会议联动机制。将符合条件信息消费项目列入政府部门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信息消费投入,使信息消费成为加快数字青海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重要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