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局还发布了“关于征求全省县级广播电视台节目共享平台管理制度修改意见的公告”,决定与全省县级广播电视台共同建设“全省县级广播电视台节目共享平台”。
以下为公告内容;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加强基层播出机构公共服务能力有关规定,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和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提出精办电视频道,推进频道频率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的要求,提升县级台公共性、公益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能力和播出比例,省局决定与全省县级广播电视台共同建设“全省县级广播电视台节目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此项工作省政府高度重视,已列入省政府2018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
建立一套公平合理,符合各方利益的管理规范,是保证共享平台长期稳定运行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广泛征求各县级台意见的基础上,拟订了《全省县级广播电视台节目共享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全省县级广播电视台节目共享平台评分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为充分听取修改意见,现将管理制度面向各方征求修改建议和意见,意见征求期为7天(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若有修改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局传媒处电子邮箱jsgdjcmc@163.com。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加强基层播出机构公共服务能力有关规定,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和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提出精办电视频道,推进频道频率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的要求,提升县级台公共性、公益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能力和播出比例,省局决定与全省县级广播电视台共同建设“全省县级广播电视台节目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此项工作省政府高度重视,已列入省政府2018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
建立一套公平合理,符合各方利益的管理规范,是保证共享平台长期稳定运行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广泛征求各县级台意见的基础上,拟订了《全省县级广播电视台节目共享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全省县级广播电视台节目共享平台评分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为充分听取修改意见,现将管理制度面向各方征求修改建议和意见,意见征求期为7天(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若有修改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局传媒处电子邮箱jsgdjcmc@163.com。
http://www.dvbcn.com/uploadfile/2018/0717/201807170857254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