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称,企业上云应以提升企业发展能力、解决实际业务问题为出发点。加速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切实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可从性价比、可用性、可扩展性、安全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调研分析,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统一规划信息系统的上云部署方案。
大型企业可建立私有云,部署数据安全要求高的关键信息系统;可将连接客户、供应商、员工的信息系统采用公有云部署,并与私有云共同形成混合云架构。中小企业和创业型企业可依托公有云平台,按需租用存储、计算、网络等基础设施资源,应用设计、生产、营销、办公、财务等云服务或构建特色云服务,实现个性化服务输出,加速建立现代化经营模式。
通知要求,按需合理选择云服务。云服务有计算资源服务、存储资源服务、网络资源服务和安全防护服务等基础设施类云服务;也有数据库服务、大数据分析服务、中间件平台服务、物联网平台服务、软件开发平台服务、人工智能平台服务等平台系统服务;还有协同办公服务、经营管理应用服务、运营管理服务、研发设计服务、生产控制服务、智能应用服务等业务应用服务。
通知要求,稳妥有序推进企业上云。按需求分析、可行性评估、选择确定云平台服务商、上云方案设计、测试和部署、验证和总结、运维保障、效果评估等步骤进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合适步骤,适当简化流程,有序实施上云。
企业要对信息系统的上云可行性进行分析,拟定详细上云工作内容和要求,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上云企业可依托云平台服务商或第三方机构,明确各信息系统具体迁移策略。对于复杂系统的迁移上云,可进行直接迁移、改造后迁移、采购云服务重建、保持现状等迁移策略。
企业可在云平台服务商或第三方机构支持下,根据上云方案构建模拟环境,进行上云演练,经过测试和验证,不断优化完善上云方案,执行上云过程。上云过程结束后,要进行测试并出具上云测试报告,开展上云总结,评估上云效果。
通知要求,鼓励各地建立政府部门、云平台服务商、上云企业等多方合作推进机制。加快推动开展云上创新创业。制定出台企业上云的效果评价标准,逐步构建企业上云效果评价体系。支持第三方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对成本节约、效率提升、业务升级、创新促进等上云效果进行评估、统计,引导企业深度上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