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宣传、弘扬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工作、英雄烈士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二是加强学习宣传,丰富普法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鼓励和支持以英雄烈士事迹为题材、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的作品创作播出,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宣传期广泛宣传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三是严格内容把关,做好问题整改。要求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内容审核工作,严禁播出涉及歪曲英雄烈士事迹、美化侵略战争、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节目。
四是加强行业监管,强化追责问责。严肃查处违反英雄烈士保护法、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的行为,确保追责问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