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视媒体消息】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3月15日与铭星合悦(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北京永旭良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东方网络以人民币6,000万元转让公司持有的北京永旭良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2.22%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永旭良辰股权。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永旭良辰部分股权的议案》。
并将此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8年4月2 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交易的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永旭良辰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25)。
东方时代网络称公司近日收到铭星合悦发的函件:经铭星合悦经营层研究决定,并经股东同意,鉴于铭星合悦目前无实际支付能力,同意与东方网络进行协商,将《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并根据前期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履行赔偿义务。具体赔偿金额由后续正式的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约定。
公司收到函件后将近期召开董事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正式终止出售永旭良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