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崔天龙先生、李媛萍女士、张鹏宇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85,166 股,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期披露的减持数量过半,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崔天龙先生、李媛萍女士、张鹏宇先生上述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崔天龙先生、李媛萍女士、张鹏宇先生此次减持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崔天龙先生、李媛萍女士、张鹏宇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天龙先生、李媛萍女士、张鹏宇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崔天龙先生的《股份减持确认函》;
2、李媛萍女士的《股份减持确认函》;
3、张鹏宇先生的《股份减持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