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毕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晓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文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利润表项目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议案,本次 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33,592,000元(含)。
2017年9月,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1765 号),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33,592,000元(含)。
2017年9月,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1765号),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公司本次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7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765号)。2017年11 月10日,公司与中介机构在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后,编制完成了反馈意见回复,并按照相关要求在披露反馈意 见回复后将书面文件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2017年11月27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8年4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733,592,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2018年6月28日,公司公开发行了17,335,92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733,592,000元。
2018年8月1日,湖广转债(127007)在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 2018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委托理财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 毕华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