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团公布了2019财年第三季度业绩,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收入同比(较上年同期)增长41%,达到1172.78亿元,略低于分析师预期;净利润增长37%至330.5亿元,高于分析师预期。其已经成首家单季营收超千亿元的中国互联网公司。
阿里表示其商业和娱乐业务之间的协同作用继续提供了卓越的用户体验,帮助实现优酷在线视频平台的付费用户增加。本季度,优酷的日均用户数同比增长64%。
为了使分销业务与内容策略更紧密地结合,在本季度,阿里同意将阿里巴巴影业的股权增加至约51%,但须经阿里巴巴影业的独立股东批准。收盘后,阿里巴巴影业将成为合并子公司,其数字媒体和娱乐业务,包括优酷,阿里巴巴文学等,将开始与阿里巴巴影业进行更紧密的合作。阿里表示,战略和管理的一致性将使数字媒体和娱乐业务处于更有利的位置,为消费者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
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执行官张勇通过财报新闻稿表示,阿里巴巴再度收获了一个强劲的季度。“我们强韧的运营及财务表现,直接反映出我们一直致力在零售、数字娱乐和本地生活服务多个领域,更好地服务近七亿且仍在不断增长的消费者群体。我们取得的增长同时也得益于集团云计算及数据技术的力量,这些技术正在帮助数以百万计的企业加速数字化转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648.98亿元(94.39亿美元),较2017年同期的人民币554.28亿元增加17%。自由现金流量,非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季度,GAAP流动性计量从2017年同一季度的人民币463.99亿元增加11%至人民币51,373百万元(7,472百万美元)。经营活动提供的净现金对账结果公告结束时包括自由现金流量。
2018年全年,阿里巴巴数字媒体及娱乐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4.91亿元(约合9.44亿美元),较2017年的54.13亿元人民币增加了20%。增幅主要为UCWeb提供的移动增值服务,如移动搜索、新闻推送、应用和游戏发布以及优酷的订阅收入等。
数字媒体和娱乐业务第三财季的营收增速低于上一财季的24%,低于上年同期的33%。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数字媒体和娱乐业务经调整后的EBITA亏损为人民币60.34亿元(8.78亿美元),而2017年同季则录得亏损22.13亿元。主要是由于优酷投资于生产原始内容和版权费用导致,其并未产生预期的回报,相关费用为人民币28亿元(4.07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