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新媒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其称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528 号”文核准。首次发行不超过3,2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528 号”文核准。
据公告称,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规模为3,21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93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12%,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2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88%。
此外,南方新媒体公告还透露,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将于2019年4月9日(周二)14:00-17:00进行网上路演。
网上路演网址为:全景网(http://www.p5w.net)
此前于4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关于核准广东南方新媒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已经通过了相关的申请。
根据信息显示,目前,广东广播电视台持有南方新媒体34.14%的股份,通过集团公司、台技术中心控制公司17.52%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1.66%的股份。广东广播电视台控制的发行人股权比例超过 50%,且有“承担台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能,广东广播电视台仍为实际控制人。
根据《广电总局关于IPTV执法工作中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广局[2012]4 号)的规定,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只能在当地开展 IPTV 业务,不得跨地区发展。报告期内南方新媒体IPTV业务主要客户为广东电信、广东联通和广东移动,而广东电信历来在广东省内的宽带网络布局中占据优势地位。因此,政策规定下IPTV业务固有属性决定了发行人IPTV业务收入必然主要来源于广东电信。其与广东电信为战略合作、协同发展的关系,对广东电信不存在重大依赖。
为了保证规范上市,南方新媒体于2017年1月1日与广东广播电视台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明确广东广播电视台以弥补相应成本(该等成本构成包括但不限于广东广播电视台及其下属电视台相关的播控设备购置、人员工资福利、场地使用以及其他日常开支等)为原则参与南方新媒体业务收益分成;与广东广播电视台签署《视听节目内容合作协议》,约定南方新媒体以公允的价格有偿使用广东广播电视台拥有自有版权或使用权的视听节目内容。
根据南方新媒体公示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新媒体公司2017年度IPTV收入、互联网电视收入比例分别为68.46%、15.86%;2018年度IPTV及互联网电视收入比例分别为74.29%、15.34%。
此前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定于1月29日审核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
南方新媒体作为国内首家真正意义上实现IPTV业务独立上市的广电新媒体企业,对于行业而言无疑起到了激励作用,为IPTV成功接入到了资本市场,未来前景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