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书显示,南方新媒体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3,210 万股,无老股转让。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21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其中: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为 321 万股,占本次股票发行总量的 1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2,889 万股,占本次股票发行总量的 90.00%。发行价格为 36.17 元/股。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
广东广播电视台持有公司 25.60%的股份,通过集团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1.24%的股份,通过台技术中心间接持有公司1.90%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8.74%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在公告书中,公司对未来三年分红汇报进行了规划: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
(4)公司现金分红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司法判决、可适用的规则及公司或子公司受约束力的协议、文件。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