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据北京海淀法院消息,因认为“今日头条”传播并推荐了截取自电视剧《延禧攻略》的1314条短视频,侵害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3000万元。
4月24日下午,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爱奇艺诉称,其经授权依法享有热播电视剧《延禧攻略》在全球范围内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
字节跳动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今日头条”苹果手机端及安卓手机端应用程序中,传播并推荐了截取自该剧的1314条短视频,涉案短视频播放量极高,单条播放量超过110万次,侵害了爱奇艺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字节跳动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978.3万元及合理开支21.7万元。
但“今日头条”运营公司字节跳动公司表示,爱奇艺公司不享有涉案作品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字节跳动公司为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商,涉案短视频均由用户上传并发布,字节跳动公司未直接提供涉案短视频的在线播放,不构成直接侵权。
字节跳动公司表示,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并不知道涉案作品的存在及其内容是否侵权,涉案短视频都按其系统算法提供给用户,不存在推荐,其不构成间接侵权;爱奇艺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故其主张的赔偿金额和合理费用明显过高。
本案于4月24日14时还于央视法制频道《庭审现场》进行了直播。
据了解,至去年12月,《延禧攻略》版权已经销往90余国,仅版权收入就约3亿元。此外,有统计显示《延禧攻略》的广告收入可达2亿元左右。
目前,本案尚未正式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