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广电总局《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181号文)和《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总局6号令)等相关要求,积极推进行业性规范建设,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互联网电视工作委员会和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共同推出了互联网电视ID管理平台和互联网电视应用白名单管理平台,这将成为引领互联网电视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平台。
据181号文要求,“经授权的集成机构,负责按照唯一原则确定每一台互联网电视客户端的编号。”因此,相关部门构建起互联网电视ID号的管理平台,该平台主要分五部分,分别是页面服务系统、主服务系统、接口服务系统、数据库系统以及安全管理系统。整个平台主要实现了三大功能,一是向牌照方集成服务平台进行ID号的审批工作,二是对集成平台的服务终端激活信息进行验证,三是对集成服务平台变更ID状态信息提供相应的服务。整个平台建设一期已经完成,主要进行了管理功能、服务功能、接口服务等相关环节的开发。该平台已向七家牌照方全面开放,目前已经上线测试。
为配合广电总局下一步在互联网电视终端的相关管理规定,同步推出互联网电视应用白名单管理系统。目前互联网电视终端的各种应用服务都是以APP的方式存在,下一步则要求每一个上到互联网电视终端的APP应用,至少通过一家牌照方的审核,而且非白名单应用上的应用,在互联网电视终端上不能运行。白名单管理系统,主要包含新兴功能申报、应用审核、应用公示、应用下线、应用下载和举报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