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 存在电视广告强曝光、弱干扰的传播效果,同时也具有互联网广告定向投放,高互动性的特点,兼具传统电视广告与互联网广告属性。
流量高增叠加 5G 催化,大屏广告迎来新风口
宏观环境影响下广告主投放需求收缩,广告市场下行,但 OTT 广告行业仍 保持高速发展,IPTV 广告也正在实现从 0 到 1 的突破。我们认为,当前大屏广告具备高景气度,原因在于:
1)OTT 及 IPTV 用户的高速增长实现了受众的更广触达,大体量用户直接推动了广告收入的提升;
2)大数据在大屏 端的应用技术逐步成熟,精准投放实现流量的有效利用,进一步吸引广告主 的投放预算;
3)5G 的高速率与低时延带动高清视频内容与 AR/VR 技术的发展,放大 OTT 及 IPTV 广告的价值。
OTT 广告兼具电视广告与互联网广告特性,IPTV 广告实现用户下沉
OTT 存在电视广告强曝光、弱干扰的传播效果,同时也具有互联网广告定向投放,高互动性的特点,兼具传统电视广告与互联网广告属性。IPTV 发展 滞后于 OTT,各省独立性强,全国联动性弱,但能实现用户下沉,更适用于区域性广告投放。
流量、价格、广告填充率均未达到天花板,大屏广告具有成倍增长空间
1)用户:我们测算,IPTV 用户的增长上限为 3.2 亿户(18 年底 1.55 亿户), OTT 用户的增长上限为 2.76 亿户(18 年底 1.64 亿户),大屏用户体量还有 较大的增长空间;
2)价格:OTT 的广告价格低于电视广告与头部互联网媒体,18 年 OTT 人均广告收入仅 13 元,同期电视广告人均收入 118 元,互联网广告人均收入 446 元;
3)广告填充率:OTT 广告主要由开机广告和贴片广告构成,屏保广告、换肤广告、角标广告等投放率较低,未能贡献收入增量,广告填充率仍然较低。我们测算,OTT 广告市场规模有望超过 500 亿, IPTV 广告规模有望达百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