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歌华有线公司召开2017年工作会议
1月22日上午,歌华有线公司召开2017年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公司2016年工作,分析了公司面临的形势,对2017年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并通报表彰了公司2016年度“卓越之星”、“优秀营业厅”和“营业厅服务明星”。会议强调,要全面深化“一网两平台”战略,全力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1.17中标亿北京市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普及项目
3月29日上午,歌华有线正式对外发布一则标题为《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普及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2)。歌华有线确定为项目成交人,成交金额为11700万元。
三、携手阿里建立中国电视院线运营公司
6月14日晚,歌华有线连发五则公告,宣布歌华有线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金砖丝路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北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共同发起组建中国电视院线运营公司,同时还与中影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此次协议的签署,在业务方面,双方将依托中影的影视资源,并利用“电视院线”、全国播出渠道,建立专属的“中影专区”、以NVOD形式在歌华有线高清交互平台进行展播,并利用歌华的导视频道等高清交互平台资源开展影视作品的宣传推广。此外双方在译制片领域的合作也将有所进展。
四、有线电视收视费可免缴增值税
7月12日,歌华有线董事会发布公告:日前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下发了《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歌华有线据此完成了在主管税务机关的减免税备案工作,即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歌华有线向数字电视用户和农村用户收取的有线电视收视费可免缴增值税。此项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由于增值税涉及的抵扣环节较多,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具体影响目前尚无法准确估计。
五、与赛科科技签署云平台系统采购合同
7月14日,A股上市公司歌华有线与赛科科技签署了《云平台融合应用标准接口验证系统采购合同》。歌华有线向赛科科技采购云平台融合应用标准接口验证系统。合同金额为89万元。赛科科技将用领先的技术和产品为歌华有线打造“全媒体聚合云服务平台”提供坚实的支持。
六、中国广电宽带运营有限公司成立
7月19日歌华有线发布了一则关于签署宽带业务运营公司发起人协议及对外投资的公告:7月18日,歌华有线与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重庆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云广互联(湖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宽带业务运营公司发起人协议》,公司拟出资 2,250 万元与上述五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全国性宽带综合业务运营公司,持有该公司 11.25%的股权比例。合资公司旨在构建覆盖全国的广电宽带网络平台,围绕互联网网间互联互通、广电宽带IDC和CDN运营、广电宽带网优技术支持服务三大业务开展运营,实现全国有线行业宽带业务网内流量的优化调度,降低广电宽带业务的出口成本和运营风险,提升规模化竞争能力,有利于促进有线电视产业向综合信息服务业的转型升级,并逐步形成基于广电网络的国家级互联网平台。
七、与北京卫计委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8月21日,歌华有线与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北京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次“互联网+家庭医生” 的战略服务合作,有利于歌华有线加强新媒体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参与服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加快实现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方面的技术创新以及大数据应用开发、 “互联网+家庭医生”、大健康与大消费有机结合等方面的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的新突破。
八、5795万中标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9月12日,歌华有线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歌华有线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数字化精细管理体系的中标供应商,合同总额暂计为人民币5794.61万元。此次歌华有线全资子公司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的合作,旨在通过公司的网络、技术、运营管理平台等资源,协助黄村镇政府搭建综合性数字化精细管理系统,优化政府管理流程和模式,提高城乡社会治理功能,提升社会管理效率,为市民提供平安生活和正常生产的良好的社会环境。
九、1.38亿中标智慧城市通州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9月22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了北京智慧城市“通州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第四包)”的中标结果为歌华有线全资子公司北京歌华有线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为138,016,580.00元。歌华有线全资子公司本次中标的第四包,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中的图像采集点建设项目。歌华有线全资子公司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协助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完成相关前端点位建设、前端点位光缆建设、视频云存储建设等,构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相匹配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十、与华为技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1月14日,歌华有线宣布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此后双方将在智慧城市、云计算、大数据、资源共享、基础网络、创新领域、物联网等领域进行合作。具体内容有:共享市场信息、优势资源互补;共同拓展第三方政企市场的云数据中心及大数据管理平台业务;资源共享,实现互联互通;双方加大在后续有线无线融合网项目建设中合作力度;加强有线+无线产业布局,打造品牌效应;双方共同拓展第三方企业市场的物联网创新业务;开展共同视频资源整合共享服务,推进首都平安城市项目合作。
多年来,依托公司雄厚的资源,歌华有线集团客户业务一直置身于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高增长行业及领域。歌华有线积极发展视频、数据、语音等多种业务,已成为北京市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力量。
相关推荐
歌华有线(600037)董事长张淼昨天在公司股改路演时表示,到今年年底,公司数字电视用户将达到50万至60万户。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歌华有线的数字电视用户仅为3万户。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歌华有线今年将进行大规模的数字电视推广活动,以应对数字奥运的要求。歌华有线有280万有线电视用户,依靠收取每户每月18元的电视收视费用获得收入。数字电视将是歌华有线新的利润增长点。不过,与青岛、杭州、佛山等地相比,北京的数字电视推广工作明显落后。而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以及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宣布,今年6月将全面推动数字电视转换工作,北京市的数字电视转换工作面临极大的压力。张淼表示,数字电视代
5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原告于先生诉被告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华公司)有线电视收视纠纷一案。认定被告的行为并未违反原、被告之间的有线电视收视服务合同的约定,判决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等诉讼请求。2004年3月,原告于先生到歌华公司海淀分公司甘家口营业厅办理了有线电视收视手续,并一直按照规定交纳收视费用。2005年5月5日上午9时许,原告在家中收看电视节目时有线电视信号突然中断,1个半小时之后有线电视信号得以恢复。原告以被告歌华公司迟迟未能就有线电视信号中断的原因作出书面解释说明为由诉至海淀法院,要求被告歌华公司对2005年5月5日有线电视信号中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北京歌华有线(34.74,-0.27,-0.77%)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于2007年4月27日刊登《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歌华转债(105.020,0.00,0.00%)(110037)自2007年4月26日至股权登记日(具体时间另见公司于2007年4月27日公布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期间停止转股,特提醒欲享受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权益
股票代码:600037股票简称:歌华有线编号:临2007-018转债代码:110037转债简称:歌华转债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2日发行1,25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04年11月12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07年6月29日盘,已有1,247,007,000元公司发行的“歌华转债”(110037)转成公司发行的股票“歌华有线”(600037);报告期转股数为33,694股;累计转股股数为1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