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广播影视公报:传统电视用户营收“双降”,IPTV/OTT赚钱效应待提升!
2018-06-06 08:45:00
来源: 常话短说 作者:吉星阁 热度:
6月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2017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公报》。如果小编没有记错,这应该是广播影视行业第一份面向大众的统计公报。
这与去年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的一份《关于做好新时期广播影视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有关,具体可点击《广电,终于要摸摸自己的家底了?!》。
看来今后这份统计公报要成为“常规动作”了,这里面披露了内容、用户、收入等相关情况,并将新媒体纳入到统计范畴,对于经常需要写“汇报”的广电文字工作者,可谓是福音了。
有进步,就要肯定!
今天,常话短说小编就跟大家一起简单归纳下。
1|制作播出
2017年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量持续增长,广播剧类广播节目与新闻资讯类电视节目、影视剧类、广告类电视节目制作时间增幅较大。
另一方面,全国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时间平稳增加,广播剧类、广告类广播节目与专题服务类电视节目、广告类电视节目播出时间增幅较大。
小编将原版公报的统计数据进行了一下简单整理,以更好发现数据变化之间的逻辑:
首先呢,从上面的广播电视制作播出的增长率来看,除开一些特殊原因,广播电视行业确实进入了个位数的低速增长时代。
但从投资来看,电视节目创作进一步繁荣,各类节目制作投资额均保持大幅增长:
2017年全国电视节目制作投资额达426.46亿元,比2016年(316.94亿元)增加109.52亿元,同比增长34.56%。其中,2017年全国电视剧国内投资额达242.26亿元,比2016年(128.53亿元)增加113.73亿元,同比增长88.49%。
哪些内容在播出端受到欢迎,哪些内容在制作上要进行供给侧改革,上面的数据还是有一些参考价值的。
2|收入情况
公报指出,广播电视行业创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结构,增加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引导文化消费升级,全国广播电视服务业总收入、实际创收收入均大幅增长:
2017年全国广播电视服务业总收入6070.21亿元,比2016年(5039.77亿元)增加1030.44亿元,同比增长20.45%。
2017年全国广播电视实际创收收入4841.76亿元,比2016年(4322.40亿元)增加519.36亿元,同比增长12.02%。
下面是广播电视实际创收收入及各类收入的结构图:
说点题外话,总收入与实际创收收入存在较大区别,估计很多与三产相关,具体还得查证统计维度。
但无论是从总收入还是从实际创收收入的增长速度来看,似乎日子还不错。但这里有个前提,那就是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影视节目出口、新媒体等内容纳入,从而造成了收入增长率较高。
事实上,但从传统广播电视角度来看,难言乐观。
比如电视广告收入968.34亿元,比2016年(1004.87亿元)减少36.53亿元,同比下降3.64%;网络媒体广告收入306.71亿元,占广告收入总额18.57%,网络等新媒体广告成为新的收入增长点。
但有一处是例外,那就是广播电视节目销售收入,这说明内容版权市场确实起来了,市场更具有版权意识,大家也更舍得在内容上投入了:
广播电视节目交易活动活跃,节目销售收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2017年全国广播电视节目销售收入523.54亿元,比2016年(365.05亿元)增加158.49亿元,同比增长43.42%,占实际创收收入10.81%。
3|有线电视
2017年全国有线广播电视覆盖用户数达3.36亿户,比2016年(3.10亿户)增加0.26亿户,其中数字电视覆盖用户数达3.04亿户。可见,有线电视的网络投资还在继续,带来用户覆盖的提升。
但另一方面,2017年全国有线广播电视实际用户数2.14亿户,比2016年(2.28亿户)减少0.14亿户,同比下降6.06%。其中,全国有线数字电视实际用户数1.94亿户,比2016年(2.02亿户)减少0.08亿户,同比下降3.96%。
有线电视实际用户/覆盖用户差不多为64%,这个开通率并不太高,侧面说明单用户基础网络成本的增加。
在收入方面,受有线电视用户减少和外部竞争影响,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收入下滑。2017年有线电视网络收入834.43亿元,比2016年(910.26亿元)减少75.83亿元,同比下降8.33%。其中,有线广播电视收视维护费收入414.00亿元,付费数字电视收入65.56亿元,三网融合业务收入102.82亿元。
有线电视收入和用户双降,在官方层面得到了承认。
小编简单算了一下,有线电视单用户ARPU值约为32.5元,比基本收视费24元的水平高一点点,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占总收入的比例约为49.6%,降到了50%以下,说明转型还是有一些成效。
4|网络视听
公报指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繁荣发展,内容创作持续活跃,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影响力与日俱增,行业规模继续扩大。
节目存量情况
2017年全国网络视听节目自制专业栏目(不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和电视剧)存量1441.45万小时(8.65亿分钟),用户生产节目(UGC)存量8.36亿个,比2016年(5.59亿个)增加2.77亿个,同比增长49.55%。从增长率来看,网络视听内容基础处于高速增长状态。
新增节目情况
2017年全国新增购买及自制网络剧2136部(20652集),其中新增自制网络剧409部(6863集)。新增网络电影7443部,其中新增自制网络电影1182部。
付费用户情况
网络视听付费用户增长迅速。2017年全国网络视听付费用户数达2.80亿,比2016年(1.72亿)增加1.08亿,同比增长62.79%,付费消费习惯已初步形成。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用户数应该没有去重处理,仅为各网站付费用户的简单相加。
上面是用户和内容层面,而本次公报较多公布了收入情况,这是非常有价值的信息。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收入
2017年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收入142.98亿元。其中,用户付费收入112.75亿元,占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总收入78.86%;节目版权收入21.99亿元,占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总收入15.38%。这里面应该不包括广告收入,不在此处统计范畴。
新媒体业务收入
2017年新媒体业务收入277.66亿元,占实际创收收入5.73%,其中,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收入67.61亿元,互联网电视(OTT)收入18.31亿元,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收入142.98亿元。
需要指出的是,按照新媒体业务的定义,上述收入并不包括电信运营商(也统计不到)在内的传输服务企业,仅是相关内容运营机构。所以这里公布的收入仅具有参考价值,与实际情况会有一些差距。
比如,工信部统计的2017年IPTV业务收入为121亿元,而广播影视公报的统计维度显示为68亿元。相关咨询机构统计2017年OTTTV仅广告收入即达26亿元,而广播影视公报的统计维度显示为18.31亿元。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虽然IPTV和互联网电视的用户规模已经日益接近有线电视,人均ARPU值差距十分明显,其“赚钱效应”还有待提升。
责任编辑:张晓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