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服务器及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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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广电总局一纸政令——《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将互联网电视推入了风口浪尖。媒体和业界纷纷将其解读为互联网电视的“封杀令”。事实上,该《通知》意在纠正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秩序,加强相关业务管理,与“封杀互联网电视”风马牛不相及。9月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和In-StatChina互联网分析师张强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对电视的互联网节目来源的监管合法合理而且必要,长远来看,对促进互联网电视产业的健康发展作用巨大。李顺德指出,国家相关行政机构对互联网电视的监管和合法合理且必须的。第一,互联网电视
打开电视机,通过机顶盒收看各种互联网视频和影视剧,正成为不少用户的电视新看法。但近来国家广电总局通知要求,互联网电视电子产品必须持有版权许可证方可“上岗”,此举将国内绝大多数彩电生产企业和视频网站拦在了门外,并已有企业卷入版权纠纷,或紧急中止与视频网站的合作项目,业内人士表示,“最坏的结果可能是互联网电视暂时退市”。广电通知引发侵权疑云今年,不少彩电生产商推出了互联网电视,通过与视频网站合作,让用户通过电视机内置模块或外接机顶盒,将互联网内容直接连到电视机上播放。据称,互联网电视已占平板电视三成份额,但突如其来的政策压力,却使该产业如履薄冰。广电总局指出,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者机顶盒等,向电
眼下,一场将互联网娱乐从书房转移到客厅的竞速赛正在彩电行业内红红火火地展开。然而,就在各方都铆足劲准备大打之际,突然下来的一纸“监管令”让彩电企业们深感“受伤”。8月14日,广电总局网站公布了《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据《通知》规定,有关厂商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者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应该依据相关规定取得“以电视机为终端”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应该采取版权保护措施……业界认为,广电总局此举完全针对的是彩电厂商们掀起的“彩电上网”行动。从今年3月开始,TCL、海信
离年关岁尾不远,各行各业都逐步地总结这一年的收获与得失,而“互联网电视”无论是从牵连着两部委之间的博弈还是对整个国产彩电品牌的影响,都足以以绝对优势成为年底总结的热门词汇。互联网电视从当初的小荷才露尖尖角,到现在的遍地开花,经过漫长的披荆斩棘之路。互联网电视一路坎坷互联网电视不再局限于电视台里的节目,还实现了网络搜索大片,各种新旧大片只需要插上网线就可以在线观看,在内容提供上具有海量、可搜索的自由性。一边是在线高清下载、一键轻松上网的“互联网电视”成为彩电厂家宣传的重头;另一边则是各大电视台忧心观众将被再度“分流”,影响收视率从而触动利益敏感神经。国家广电总局日前正式下发通知,要求通过互联网连